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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假结婚 真违纪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1-29 09:42:12

  “永安镇凤凰里社区党委副书记毛先英弄虚作假,给其母亲开假结婚证明,骗取国家安置房。”前不久,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群众实名信访举报。 

  “拆迁安置工作有着严格的程序,‘假结婚’是如何浑水摸鱼的?”带着疑问,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随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谈话、调取资料等,逐渐揭开了一位六旬老人“闪婚闪离”背后的秘密。 

  2018年,永安镇政府启动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毛先英作为社区干部,协助镇拆迁组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看到身边不少拆迁户安置面积比自己多,有点眼红。

  “我父亲去世得早,母亲一个人生活,这样比人家就整整少了60㎡安置房。”自认熟悉相关政策的毛先英动起了“歪心思”。她与丈夫、母亲三人商量,“凤凰里的拆迁安置有特安、预安政策,如果妈现在结婚,就可以享受拆迁中的特安政策。我们要不然给妈找个‘老伴’,赶在拆迁安置前,先把结婚证领了?” 

  “我在老家那边找一下有没有合适的人,到时候开车带妈回去领证。”毛先英的丈夫也出起了主意。

  毛先英用看似“周全”的计划,说服了自己的丈夫和母亲。他们计划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前先给其母亲曾某琴物色一个对象办理结婚证,但不以夫妻名义生活,曾某琴的“配偶”便可以享受拆迁安置中的特安政策。之后再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安置房就可以由曾某琴“独享”。 

  三人在利益面前被冲昏了头脑,马不停蹄执行着他们认为“周密”的计划。毛先英的母亲和物色好的“老伴”,在毛先英丈夫的老家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毛先英的母亲凭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与永安镇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享受一套60㎡的安置房和5300元的各种补偿款。 

  在协议签订3个多月之后,毛先英的母亲和“老伴”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安置房归毛先英的母亲所有,给“老伴”补偿1万元现金,等安置房分配后再补偿3万元。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毛先英还没等到领取安置房,双流区纪委监委就收到了群众的举报信。双流区纪委监委紧抓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拎出要害,锁定事实。在审查调查中,毛先英如实向组织说明了问题,并积极配合退回了不应当享受的安置房分配权益、补偿费、奖励费、过渡费等拆迁安置补偿。毛先英最终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2021年10月,双流区纪委监委给予毛先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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