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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巡察公告

稿件来源:大武口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3-11 00:00:00

  按照大武口区委巡察工作安排,九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组建3个巡察组,自2021年3月9日开始至5月中旬,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区委政研室党支部、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党组、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住房保障中心)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张新宁       

  副组长:王海北  

  被巡察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18152526855

  区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田红军     

  副组长:罗刚朝  

  被巡察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区委政研室

  受理电话:18152526876

  区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马  娟      

  副组长:翟  彤  

  被巡察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住房保障中心) 

  受理电话:18152521655

  群众来电统一受理电话:0952-2019106、0952-203731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电子信箱:dwkqwxcb@163.com;投诉举报微信公众号:大武口区廉政在线(dwkqjw);

  书面材料可寄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政府院5号楼大武口区委巡察办公室(310室)收,邮编: 7530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大武口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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