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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九届二次全会报告

稿件来源:大武口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7-02-03 00:00:00

坚持惩防并举深化标本兼治 坚定不移推动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3日

任 华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尖兵利剑作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

  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取得重要进展。区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扭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不断强化以上率下、同频共振的整体效应。一年来,区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事宜10次17项,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和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区纪委积极协助好区委抓落实,在继续做好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工作的基础上,先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办法、履责全程纪实留痕、区级领导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制度,通过持续开展廉政约谈、发送廉政抄告单、履责全程纪实留痕的方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链条。综合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三查”,用好“一案三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对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的3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3名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扎实开展“回头看”,促进八项规定逐步落地生根。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岗位特点作出书面承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通过抓制度修订完善、抓规定刚性执行、抓典型案例通报,强化督查整改,回头“真”看。先后召开3次推进会,梳理42项制度规定,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10次,下发通报9期,对发现的24个问题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2项制度予以废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运用账目、发票、痕迹“三个倒查”,切实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通过制作廉政微电影、微动漫、编印廉政知识教育读本、邀请专家授课解读、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开展演讲比赛等形式,深入开展《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瞄准“高线”,守牢“底线”。从党的“六大纪律”入手,制作出台“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清单”,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提醒、早纠正,时刻提醒全区党员干部对照“清单”照镜子,自觉规范日常言行,杜绝言行庸俗化、随意化。针对受处分或被问责党员干部,制定出台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切实帮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吸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积极参与到工作当中。2016年,共回访帮教党员干部28人,回访率达到100%,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从严查处基层腐败,促进正风反腐不断向基层延伸。重点围绕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克扣挤占、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开展三轮巡察,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立案查处7名科级干部,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2016年,共受理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9件,初核45件、谈话函询2件、信访了结2件,立案18件、处分18人。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微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通过加强与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从群众反复信访、资金专项检查结果、涉农领域审计报告中发现问题线索、拓展案源。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醒警示,注重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各种手段,实现从惩治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2016年,共受理信访件97件,初核77件、立案32件、函询6人、处分38人。开展各类约谈提醒、诫勉谈话87人次,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24人,占63.2%,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11人,占28.9%,成为少数;移送司法机关3人,占7.9%,成为极少数。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4件14人。

  坚持严字当头,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优化调整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新增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宣教政研室,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加强。坚持开门办纪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特邀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严防“灯下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促进干部执纪理念的转变和整体能力的提升。积极开展学思践悟活动,创新监督方式,力求执纪实效。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制度荣获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对各县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中,我区在位列7个市辖区第一名;在自治区纪律审查综合考评中,我区取得了22个县区排名第四、7个市辖区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党风廉政抄告制和主体责任履职留痕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的充分肯定。

  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区委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履职、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真诚希望各位委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如既往支持、参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好监督执纪的专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还没有很好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在实践中有待深化,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尚未形成,“四风”问题隐身变异,禁而不绝;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防范措施还不够完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党员干部“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监督执纪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担当诠释忠诚,为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山水园林大武口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内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自治区、市、区委看齐,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搞人身依附,坚决反对和制止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决反对和制止以单位划线、以地域划线,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全面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担负起全面监督的职责,区委各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各基层组织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主动接受上级和基层干部的监督,又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监督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同时,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用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做“两面人”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区党代会、常委会确定的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机制,明确完成时间表、路线图,使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因工作失职失责影响区委工作大局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从严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抓好任务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用好用活廉政抄告制。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组织评议、问责追究等形式,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确保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继续推行主体责任履责全程纪实,实现过程留痕、全程记录,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具体工作任务。区纪委将加强不定期督查,对不记录、不亲自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和巡察的重点,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扎实推进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人用人等内容加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巡察监督第一责任,以及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结合起来,重点巡察问题反映集中、职责职权重要的部门和单位,精准查找问题,做好“政治体检”。年内至少开展三轮巡察,同时对近两年巡察的部门(单位)进行“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责。强化“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查案件本身问题,又查监管不力问题,分清责任,一查到底。健全典型问题常态化通报机制,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落实终身问责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巩固深化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持之以恒查纠“四风”。实行发票、账目、痕迹“三个倒查”,加大查处追责、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纸上谈兵、光说不练等突出问题。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线索处置、巡察的重点,对存在“四风”问题的,要优先于其他问题深挖细查、绝不放过,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形式新表现,完善“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协同检查+媒体发挥优势+监察员主动参与”的“四位一体”明察暗访机制。建立完善月报和通报制度,巩固和深化“点穴式督查、通报式加压、问答式培训”等措施,深化作风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智能监控、微信“纠风”随手拍等多维举报平台,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深化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期分析和监督检查机制,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区实施方案逐条进行校验,看有无过宽过严、与上级规定有出入的条款,有无脱离实际、悬在空中无法落实的内容,有无上级有要求、没有细化措施的事项,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不配套、不适应、不落地的制度进行修订,把制度建设的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就确保做到。严格落实节前编发廉政提醒短信、节后区级领导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报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情况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部门、重要环节、关键岗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经常杀“回马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深入整治为官不为。紧盯干部作风,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中梗阻”行为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效率低下甚至失职渎职的干部,抓典型、快处理、勤曝光,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建立党员干部廉政鉴定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廉政勤政监督考核,严把廉政关,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不断深化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继续办好电视问政,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上向善。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冲锋陷阵者担当、为敢于亮剑者担当、为勇于改革者担当,营造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坚持“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制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落实“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将党章党规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项具体化、规范化。建立党委谈话函询工作机制,明确谈话函询适用情形,全程签字背书,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30%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担起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细微的、苗头性的错误倾向和轻微违纪问题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只有第一种形态把握和运用的好,才能有效遏制腐败增量,才能使党员干部不会转化为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的处理对象。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继续开展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做好思想疏导、教育激励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三书”,处分决定于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建议书同时发出。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围绕执纪审查互查互评工作,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协作区建设,加强对星海镇、各街道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重要案件统一调度,采取交叉办理、提办领办、跟踪督办等方式,提升执纪审查效率。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做好纪法衔接,切实形成反腐败合力。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及反馈机制,鼓励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工作。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充分利用违纪干部忏悔录,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放大执纪审查综合效应。坚持依纪依法、不枉不纵,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区级领导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包抓长效机制,建立问题清单,逐月对账销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发改、民政、财政、园林农牧、扶贫等领域,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关键岗位,严肃查处侵吞挪用、克扣挤占以及向民生款物伸手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问题线索要定期汇总、梳理排查,对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用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五)深化标本兼治,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

  打牢理想信念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放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铸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注重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要坚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廉洁文化,做好我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办好廉洁文化专题专栏,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涵养文化自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通过“廉洁齐家好故事”征集等活动,充分发掘传统文化、先进文化中的优秀家风内涵,引导广大党员树立清正家风,以优良家风推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切实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从严管理干部等制度。建立“三重一大”监督事项季报告制度,推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模式,让决策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询。制定加强对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办法,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完善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拆迁补偿、选人用人、纪律审查、司法审判等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领导干部,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问责处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减少权力寻租行为发生。深入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建立涉农惠农政策信息“村廉通”,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六)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打造过硬队伍

  坚守责任担当。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干部带头尊崇党章,坚定对党忠诚的信念,秉持勇于担当的责任,强化勤于监督的意识,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紧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持续深化“三转”,推进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强化主责主业的履行。加强对派驻工作的领导,健全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约谈、廉政谈话、联系沟通等制度,推行单独派驻向联合派驻转变,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继续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采取跟班学习、抽调办案、轮岗交流等方式,实现多能锻炼,促进年轻干部加快成长。

  从严管理队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规程,探索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每个党员。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干部,对监督责任缺位、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干部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同志们,区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催人奋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山水园林大武口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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